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伊犁州尼勒克县医疗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尼勒克县医疗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