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新环控发〔2009)170号《关于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环境监察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新环控发(2009)265号《关于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医院总排口废水比对验收项目(总排口);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巩留县巩留县水厂路122号;
******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 19日~2025年3月8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师训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