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特克斯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相关规定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05号)文件要求,在《关于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伊政办明电〔2023〕16号)文件要求清理结果的基础上,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对全县2023年6月以来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中,涉及777号令及14号文所列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亟需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再次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办公室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办公室现行政策性文件5件,建议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5件,建议废止0件,建议宣布失效0******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施行。
******人民政府确认的主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一律无效。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