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端帮联合开采2025年至2027年矿山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端帮联合开采2025年至2027年矿山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应急函[2024]1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编号:0634-254XZ2QJ002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属正常生产煤矿。岩石钻爆工程量约10500万m3、原煤钻爆工程量约200万m3,剥离工程量约10500万m3、采煤工程量约200万m3,剥离及采煤基础运距2000m、基础提升高度35m。
2.2建设地点:******有限公司黑山煤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35′42″;北纬:43°13′20″)。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含税) |
标段一 |
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端帮联合开采2025年至2027年矿山施工总承包工程 |
项目总报价人民币******00.00元,(大写:壹拾玖亿零肆佰陆拾叁万元整)(含税),(不含运距、提升高度、燃油调整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其中各项单价投标限价如下: 1.岩石钻爆单价:5.18元/m3(含税9%); 2.原煤钻爆单价:3.25元/m3(含税13%); 3.土石方剥离基础单价:12.71元/m3(含税9%); 4.采煤基础单价:9.84元/m3(含税13%)。 |
本项目设置总价及分项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交投标总报价及各单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总价及分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3月1日开工,计划2027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035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岩石及原煤钻爆、土岩剥离、原煤生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石及原煤的钻孔和爆破、采装、运输、排弃(卸),防灭火、防排水、道路修筑及养护、防尘、到界排土场整理、覆土等辅助工程,坑下水仓、地面蓄水池及水泵房的日常管理(2027年)、安全设施构筑、安全标识设立,冬雨季及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制定及落实。
2.5.2工程量:岩石钻爆工程量约10500万m3、原煤钻爆工程量约200万m3,剥离工程量约10500万m3、采煤工程量约200万m3,剥离及采煤基础运距2000m、基础提升高度35m。招标人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编制年度采矿设计、年度工程位置,工程量以招标人年度采矿设计为准,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安排,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质量符合行业及招标人工程质量标准。施工位置详见2024年现状工程位置平面图、2027年末工程位置平面图(附图1、2)。2025至2027年度工程量划分见下表:
2025至2027年度工程量划分表
类别 年度 |
钻爆工程量(万m3) |
采剥工程量(万m3) |
||||
岩石 |
原煤 |
总量 |
剥离 |
采煤 |
总量 |
|
2025年 (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 |
3000 |
20 |
3020 |
3000 |
20 |
3020 |
2026年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
3000 |
90 |
3090 |
3000 |
90 |
3090 |
2027年 (2027年1月1日-12月31日) |
4500 |
90 |
4590 |
4500 |
90 |
4590 |
合计 |
10500 |
200 |
10700 |
10500 |
200 |
10700 |
2.5.3煤岩特性:矿区内主要有第四系松散岩类(E1)和侏罗系西山组含煤地层沉积碎屑岩类(E2),按岩石坚固性,前者为松散岩组,后者分为硬质及软质岩组(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小于30Mpa为软质岩石,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大于30Mpa为硬质岩石)。各类基岩岩石层为胶结较好的砂岩,饱和状态抗压强度平均值为24.88Mpa,大于15Mpa,为第三类硬岩。采装物料包括第四系松散岩类,爆破后的基岩岩石和煤。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4版)及招标人制定的施工质量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各类规范发生冲突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
2.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矿山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在±10%范围内调整钻爆、采剥工程量,但钻爆单价、采剥固定基础单价不作调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黑山煤矿开采完毕,合同自然终止。根据技术发展及市场变化情况,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引入新能源矿用卡车(如甲醇矿用卡车、氢能源矿用卡车、新能源矿用卡车等),采用合作等方式推动新技术的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成果共享,并对合同价格条款进行调整,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各自权益。
2.8智能化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评分方法(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文件及最新智能化要求。岩石及原煤钻孔爆破主要采用一体式钻机,具备穿孔爆破设计、智能穿爆相关智能化功能,提供一体化钻孔及爆破服务。采煤及剥离工程均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2027年必须配备智能钻机1台、单斗挖掘机远程控制3台、无人驾驶矿用卡车20辆。采剥工程的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需配备防碰撞等系统终端设备,实现监控车辆位置、超速预警、违章驾驶等功能,并配备人员定位系统。投标人投入智能化装备数据端口向招标人开放与招标人智能化矿山系统相融合,接入招标人调度指挥中心集中管理,满足招标人中级煤矿智能化达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从业范围须包含设计施工)。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1000万m3(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1000万m3】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上述文件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1000万m3(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
(2)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1000万m3】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
3.7项目人员配备:
(1)针对本工程项目设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且合理,组织架构划分清晰,职责明确。
(2)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各1名,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连续缴纳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3.8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1信誉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团招标投标网 (******/)”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权限交易商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
3.9.2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尚在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3.10其他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2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阳光采购版)、新点驱动(新疆阳光采购版)”,下载完成后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网站所有弹窗需点同意或允许,以免造成网站访问被拒,影响平台功能使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票******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诉电话:************办公室)
投诉电话:******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有限公司黑山煤矿
联系人:申记朝、刘明
电 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韩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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