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产制造
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22日,我单位委托******有限公司承担《******有限公司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产制造技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生产制造技改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4、建设内容:******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原有******有限公司厂区的UDCA发酵转化车间,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00吨PHA的生产规模。
5、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57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0999-******转917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
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7日。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